惡劣天氣學校課堂及考試安排
惡劣天氣(颱風及暴雨)課堂及考試安排
1. 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當天文台發出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學生請參照以下課堂及考試安排:
(備註:一號或三號颱風或黃色/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所有課程照常上課,本校不另行安排補課。)
(a) 如課堂或考試尚未開始,將根據以下情況終止課堂或考試:
- 如香港天文台於下列時間或以後預告兩小時內發出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或
- 如八號或更高颱風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
信號於/預定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 | 停課節數/時間 (全日制課程-全日共有2節:上午及下午各1節) |
上午課堂上課時間前2小時或以後 | 上午課堂及考試將會取消 |
下午課堂上課時間前2小時或以後 | 下午課堂及考試將會取消 |
下午5時 | 晚上課堂及考試將會取消 |
(b) 如課堂或考試已經開始,將根據以下安排:
信號 | 課堂 | 考試 |
當香港天文台預告八號或更高之颱風警告信號將於兩小時內發出 | 立即停課 |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直至完畢 |
當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或更高之颱風警告 | 立即停課 |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直至完畢 |
當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 | 繼續進行 |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直至完畢 |
2. 恢復課堂及考試安排
當八號或更高之颱風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節數的上課時間2小時前除下,該節課堂將會照常上課,本校不會另行安排補課。(全日制課程 – 全日共有2節:上午及下午各1節)
3. 停課及取消考試後之安排
有關各項課程之停課/考試取消安排及各項課程之補課及補考安排細節,可留意本校公佈。
4. 補課安排
如課堂因無法預測的原因而取消,本校將盡快通知各學生有關補課的日期及安排。補課出席率亦會計算在該課程的出席率內。學生對補課安排不得異議。
5. 特別情況
本校會按當時實際情況作合適的課堂/考試安排,有關安排以本校最後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