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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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具有香港永久居留權、入境權或無任何限制的逗留權(香港智能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下有「A」、「R」或「U」字樣),或持單程證自中國大陸來港定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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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選修課程開課時必須滿18歲。(未成年人需獲得家長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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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文憑課程需要學歷要求,其他課程則無需學歷證明。詳情請向教職員查詢。
入學須知
- 學員不論上課與否,已繳學費,恕不退還。學員若無法親身上課,亦不得將課程轉讓他人。
- 學員已繳交之費用,除校方取消課程外,概不發還。已報讀之課程學費及學位亦不可轉讓他人。
- 學員如申請轉讀其他課程,需於該課程開課日期前一週以書面提出申請,批核與否將由校方決定,如經校方批准轉班後, 須繳交手續費一百二十元正。
- 請保留收據及學生證,作為日後報讀其他科目之証明,以豁免繳交新生註冊費。
- 學費收據若有遺失,校方概不補發。
- 如報名人數不足,課程將予取消,校方將通知有關報名人士,及以劃線支票退還已繳學費。 如以信用卡繳付學費, 會經有關銀行以信用卡退回已繳學費。
- 如有需要,本校有權更改原定課程之導師、上課時間及地點。
- 本校保留修訂課程細則之權利。
- 學員於網上成功報名後, 將於三個工作天內於Email或Whatsapp收到成功報名的通知。
合格證書 / 聽講證書 / 修業證明信
合格證書 (費用:六十元)
部份課程將會安排校內考試,校內考試准考證會於最後一堂課堂中派發,若學員考獲合格成績可獲頒發合格證書。學員須按校內考試成績通知書內所列之到期日之前到校申請合格證書,證書會於申請後二十一個工作天內辦理。逾期申請者需另收附加費用。
聽講證書 (費用:五十元)
如不設校內考試之課程,學員上課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五或以上可申請聽講證書,申請表格會於最後一課堂中派發。學員須於課程完結後一個月內到校申請聽講證書,證書會於申請後二十一個工作天內辦理。逾期申請者需另收附加費用。
修業證明信(費用:一百元)
學員如缺席校內考試或校內考試不合格,可向學校申請修業證明信,而有關證明信須於課程結束後一年內申請。
假期或停課
在以下的情況下,本校將會暫停授課
- 公眾假期及本校假期,所有課程將停止授課,並順延一課。(本校假期請參閱學校通告)
- 遇颱風警號八號或以上。
- 遇黑色暴雨警告訊號。
備註
- 若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有關課堂或考試將予取消並順延。
- 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有關課堂安排請參閱網頁上之 「惡劣天氣安排」。
- 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下:各項舉行中之課程及考試將繼續進行,直至該課程或考試完結為止。
- 如天氣惡劣或紅色警告暴雨訊號發出時,教育局已在上午宣佈夜校停課,校方會以午間天氣及交通情況而在下午四時才決定是否照常上課。各同學須自行致電回校查詢。